来源:石家庄市藁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8 11:19:15 阅读量:3680
(一)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二) 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举报。来信请寄:石家庄市藁城区育英西路98号,藁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政编码:052160。
群众来访。来访接待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311-12388。
网络举报。登录“中共藁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藁城区监察委员会 举报网站 ” (网 址:http://hebei.12388.gov.cn/shijiazhuangshi/gaochengqu/),即可进行举报。
(三)信访举报办理程序
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筛选排查。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进行分析筛选研判,提出办理意见并逐级报批。
(2)转办。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转交有关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处理。
(3)交办督办。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重要的可向其发函交办,并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可采取一定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4)移送。对属于本级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根据领导批示,移送本级机关有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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