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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郝国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石家庄市藁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9 10:59:09 阅读量:7981

日前,经中共石家庄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对藁城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郝国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郝国军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由他人支付个人装修费用;为亲属推销酒品提供帮助;随意二次分案,办关系案、人情案;对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监管失职;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审判、调解及执行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郝国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知止,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国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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