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藁城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9 16:07:03 阅读量:85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石家庄市第十九统筹巡察组对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2日,石家庄市第十九统筹巡察组向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1月12日接到市第十九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党组书记、院长王洋同志要求全体干警要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扭住党建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各项承诺,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藁城法院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王洋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中层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党组书记、院长王洋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庭室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庭室处队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落实市委第十九统筹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使党组和全体干警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院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坚持以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月27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市委第十九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认真。

1)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党组仅制定了学习方案,但没有狠抓落实,“召开专题报告会,进行辅导讲座,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等内容仅停留在了方案的纸面上。

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年初制定理论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党组理论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2次,并对时间、地点、人数、学习内容做详细记录。学习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切实提高理论认识水平,截至4月10日,已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二是建立长效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软件、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学习,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完善,切实把理论学习贯穿工作始终。 3月4日召开党组会对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处理好学与用的关系。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找好司法工作着力点,力争做到想干、会干、干好,积极召开辅导讲座并留存影像资料,对部分优秀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进行张贴公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学习贯彻的实效性不够。学习方式仅限于自学或者传达文件,没有安排交流研讨,存在学习与实践脱节、学用两张皮问题。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定期开展下基层调研等活动,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学习,带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疫情防控期间,党组书记对全区五个重点企业进行包联,先后两次下沉到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将问题汇总,经院党组会研究后,制定《藁城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问题明白纸》、《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研究通过《藁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举措》,从制度层面对企业复产复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注重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4月9日,藁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仪式并召开第一次全体大会。疫情防控期间,扩展意见收集渠道,开设网上意见收集平台,公布院长邮箱、举报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通过各类途径,积极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集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放大优势,进一步提升领导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学习平台作用,截止到三月底,按照《藁城区人民法院党支部学习计划》要求,共安排四个党支部党员开展学习20次,做到党员干部学习无死角、全覆盖。

3)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部分党组成员对必读书目学习不深不透,无学习笔记或只抄写大标题,无调研报告或调研题目与主题教育要求不一致。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行合一,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创新学习形式,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党组成员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按照学习要求,定制理论中心组学习专用笔记本,实行专本专用,做到读书有痕迹,学习有笔记,同时,党组书记充分履行责任人职责,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我院组织干警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进行筛查,对无调研报告或调研题目与主题教育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后对问题立即改正,截止2020年1月,调研报告等全套资料已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并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进行归档。

2、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不严格。2016年以来8名干部未按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各自纪律处分问题做出说明。

一是加强日常思想学习,将《条例》、《准则》等法规制度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4月10日,共组织学习相关内容4次。正确把握和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这条主线,加强广大干部筑牢自我思想“防线”,努力做到从“不敢腐”向“不能腐”的转变。二是坚持监督执纪问责标准。“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应该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将《准则》和《条例》作为监督执纪标准,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坚持担当精神,将主体责任与职能转变相结合,达到“强责任、敢担当”的效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支持纪检监察等单位的业务开展,先后召开10次党组会议布置落实巡视巡察整改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了解党员干部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制定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自查。四是,对2016年以来受处分的8名干警分情况在做出说明。

3、党组履行职责使命存在薄弱环节。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重形式、轻实效。制定的《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4+4”现代产业格局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内容空洞、不具体,操作性差,没有主抓部门和保障措施,也没有跟踪落实。

进一步完善《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4+4”现代产业格局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领导;建立健全跟踪长效机制,对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回头看”,积极查摆问题,改进工作;建立院领导包联乡镇制度,与乡镇共同做好企业帮扶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藁城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问题明白纸》、《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藁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举措》。在疫情期间由党组书记带领负责民商事审判业务的院领导向所包联的企业发放《藁城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问题解答(一)、(二)》全方位保障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4、党组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不够有力。

1)推进机构、职能融合不主动。2019年7月3日,省编委和省高院下发了机构改革规定,党组未进行专题研究,机构改革至今未推进。

目前,党组已组织召开内设机构改革专题党组会,对内设机构改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已完成机构改革,通过和市中院沟通之后,人员目前暂不变动。下一步,我院将采取竞争上岗的模式,确保人员改革到位。

2)推进司法改革实践不到位。制定的《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照搬照抄中院实施意见,专业法官会议形同虚设,基层法庭没有按要求执行审执分离制度;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不全面,没有建立员额法官考评、惩戒和退出机制。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行政、司法辅助、员额法官职责,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定《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办法》,将民事分案进行改革,原则上以随机分案为主,专业特长为辅,将案件办理情况与绩效挂钩,从制度上防范关系案、人情案的出现。严格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专业法官会议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专业法官会议,积极邀请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提升专业化水平,2019年全年共邀请检察长参会3次,2020年以来,邀请政法委书记、检察长交流检查工作2次;制定《藁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遴选方案》,规范法官入额机制。

5、党组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欠缺。党组未专题研究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未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对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不到位,信访量居高不下,2016至2019年信访量全市排前列。

一是召开党组会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行专题研究,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研究制定《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装肺炎疫情期间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藁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举措》、《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知识明白纸》、《藁城区人民法院开展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五定五包”制度,明确包联领导、责任人、办理时限等要求,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王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全体中层正职任组员。三是联合政法委、乡镇领导利用周末的时间对上访群众进行接访,抽调干警参加区联合接访工作,健全“一把手”接访制度,党组书记、院长到区信访局亲自接访,对重点信访案件试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于2020年3月12日化解了李平花长达28年的信访案件。1月15日曹分果特大交通事故案件全部执行到位,3月30日曹分果书写的表扬信得到市委政法委郭运兴书记的赞扬。我院积极化解信访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截止4月9日底共化解信访案件16件。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失。2016年以来,党组没有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仅有的实施方案也是照搬市中院实施办法,且没有将意识形态管理、监督、阵地建设以及检查考核等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二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已完成相关学习任务。三是组织开展了全院科级干部进行意识形态答题,并将答题情况上报组织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组未进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建立党风廉政考核制度。

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书记带头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为全院干警讲党课,传播“司法为民”初心,先后6次针对全院干警和各业务线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并将廉政教育开展情况在法院内网同步公开。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四个党支部学习内容,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疫情期间,组织党员一人一桌,戴着口罩观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专题片。院党组成员收看了省高院召开的安徽高院原院长张坚违法违纪案件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内容,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制度制约,建立党风廉政档案,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狠抓制度落实,提升党员干部的制度执行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2)领导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2016年至2018年仅1人1次就“一岗双责”述职。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本职工作相结合,与审执工作相结合,领导干部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底述职述廉范围,2019年8名班子成员对全年“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说明。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对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二是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监督监管职责,杜绝“老好人”、“和事老”现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积极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打“预防针”,做到早防范、早警示。

2、日常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对“四种形态”理解得不够透彻,2016、2018、2019年以来没有实践运用过“第一种形态”,与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认领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区监察委领导列席会议,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二是充分发挥警示谈话的作用,将提醒和警示谈话摆在第一位,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可能遇到影响廉洁问题的关键时间节点,坚持从早教育,从严要求。截止到三月底,共谈心谈话55人次。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从严,院党组站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和实践“四种形态”,深刻认识到第一种形态的重大意义,成立纠正“四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干警实行日常监督,牢牢牵好“牛鼻子”。

3、机关作风问题建设不够扎实,“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2017年、2019年有4人因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和中午饮酒问题受处分。2018、2019年3人出差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完善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纪律行为的督查问责力度,定期对办公用房、中午饮酒、差旅费报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形成高压态势,截止到4月12日,我院已完成上述事项自查 ,未发现违规现象。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处理;对自查自纠成效不明显、检查暗访问题较多的庭室,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上述7人分别作出检讨或情况说明,其中违规乘坐交通工具的3人,退回车票差价共计148元。

2)“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如“双问计”活动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连年相同;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攻坚战,只传达、不落实。

一是成立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洋担任组长,由院监察室具体实施。二是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对阶段性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小结,对小结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和改正,规范使用公车管理系统,严格落实车辆管理规定,对公车维护保养进行监督,对全院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筛查,确保杜绝上述问题。三是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认真总结2019年“双问计”活动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规划。

3)开展机关“效能革命”不全面、不扎实。对“效能革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的26项工作任务,仅开展3项,没有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建立整改台账,未见整改措施及内容。

进一步完善《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在全院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主管庭室、主管领导,对未落实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各项任务在我院落地落实。严格按照“效能革命”规定动作开展工作,对26项内容,结合我院工作情况,进行整合梳理,狠抓落实。

4)一些单位工作纪律松弛,作风疲沓。谈话查阅资料发现,立案庭等部门依然存在“冷硬横推”、迟到早退、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等现象,普通干部婚丧嫁娶没有按要求到监察室备案。

开展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工作小组,严肃查处“冷硬横推”、迟到早退等问题,提升全院干警,尤其是窗口部门的干警创业干事精气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发现的迟到早退人员,在大屏幕予以公示批评,同时纳入考核范围,与绩效挂钩。按照《藁城区人民法院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规定,严格管理请销假流程,建立请销假台账,做好备案管理工作。下发婚丧嫁娶报备规范,严格落实规范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报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集中制坚持的不够好,党组会议事决策不深入不充分,大多议题除党组书记和个别分管领导外其他党组成员基本没有发表意见,有“一言堂”倾向。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截至4月10日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院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不强调领导个人意志,在党组议事时,充分征求别人的意见,鼓励党组成员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自己的见解,对正确的东西坚持,对错误的东西必须进行批评、反对。二是完善我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并严格贯彻落实,对重大决策,充分经过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后再决定。

2、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不够严格规范。

1)员额法官配备不到位。执行局应有6名员额法官,实有3人。

加大对预备法官力量的教育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缓解全院干警老龄化的现状,增强中青年干警履职能力,截止到三月底,执行局针对青年干警共组织业务培训5次。均衡提升教育培训水平,在加大对青年干警培训力度的同时,对其他干警的培训重视程度也不能减弱,要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把政治培训作为法院干警的必修课,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形式,网络平台和传统书刊、报纸学习方式同步运用,对不会使用网络学习平台的干警进行手把手教学,保证教育培训取得实际效果,提升干警履职能力。2017年以来,先后向执行局调配青年干警5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3人,4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按照新法官法相关规定,最快于2020年即可入额。

2)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够合理。7名党组成员中,50岁以上5人,占比71%;33名中层干部,50岁及以上14人,占比42%,40岁以下仅6人。

加大任用年轻干部力度,加强干部储备。深入基层锻炼,将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派到基层法庭锻炼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重点培养发展;2020年3月,我院一名57岁副院长自愿辞去副院长职务,目前正在市中院审批中;2016年以来,我院陆续招录青年干警25人,并对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给予任职机会,缓解法官断层局面。

3、对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不细。

1)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2016年以来,党组没有专题研究过机关党建工作,也未对4个支部进行考核,2017年至2018年第一、第二支部没有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一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研究日程,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完善党支部民主评议规则,加强对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将民主评议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截至4月10日,共民主评议党员85人次。三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支部书记素质能力,提升支部工作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3月16日党组书记组织4名支部书记学习《中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法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经常不规范。部分党支部召开“三会”有缺失,党组成员仅2人讲过党课,落实常态化教育培训、党员作用发挥等长效机制不到位,党支部手册记录不完整、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

一是将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强化标准,硬化措施,狠抓工作的贯彻执行,确保支部手册记录完整,党费及时收缴。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带头讲好党课,对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领导干部的监督等工作常抓不懈,截至4月10日,四个党支部共书写学习心得体会8份。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大党务干部的培养,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定期、即时、专项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制,增强荣誉感,激发工作动力。截至三月底,共推荐评选市、区优秀等荣誉共计35人,其中党务工作者4人。

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无会前谈心谈话过程、无征求意见、无对照检查材料等问题。

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规范流程,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起草对照检查材料。在报送组织部、区监委等相关部门的同时,做好本院归档工作。

4)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2016年以来仅发展一名党员。

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不断强化党员和党性意识。坚持不懈地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科学理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改造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自觉践行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党员和党性意识,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截止到4月10日,党支部集中学习、自学20次。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教育,建立和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学习制度,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切实增强学习教育效果。积极培养优秀干警加入中国共产党,培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党员队伍,新发展积极分子1人。党组书记对四名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差距,政治性警示教育效果不显著。

关于“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不彻底。政治性警示教育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抓手和举措”问题。

一是把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警引以为戒、自觉自律,坚决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二是鼓励我院干警收听收看政治性警示教育课程,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三是加大对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活动的宣传指导,确保政治性警示教育取得实效,截至4月9日共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6次。四是,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工作,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2.关于“会议多、文件多、基层工作落实不到位。基层干部反映,忙于开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迎检,抓落实的心思和精力不集中,一些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严把公文审核关,减少不必要发文。没有实质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重复的、照抄照转的,以及对工作推动作用不大、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检查考核的,一律不发。严格落实会议计划制度,能合并的合并、能套开的套开,能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不再组织集中召开。严控会议规模和时间,坚决把精文减会要求落到实处。加强调研走访,了解工作实际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党组书记带头下沉至企业,保障企业复产复工。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项要求,认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活动。二是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院党组书记对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严格把关,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查摆问题说基层多、说自身少”“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问题。三是每次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梳理各领导、干警被谈话函询、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及时通报,督促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深刻剖析及对照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汇报整改情况,并将组织违规违纪干部汇报整改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内容。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成效。四是定期汇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做好支部手册记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149049(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29号;邮政编码:052160;电子邮箱:fybgzy229@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9月4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