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藁城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市藁城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3-16 16:41:14 阅读量:128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8日至7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藁城区住建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9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藁城区住建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推动藁城区住建领域发展的有力契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了党组核心作用,精准用力、标本兼治,从严、从快、从实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在整改“扫黑除恶与群众观感有落差”、“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等共性问题上,未按整改方案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9月23日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排查了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有无涉黑涉恶情况,群众扫黑除恶参与度得到大幅提高。二是已排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收受礼金、贵重物品、以权谋私问题,10月9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了住建局作风监督机制,11月22日,抽查了部分股室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

(2)关于城管大队落实三农领域重点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三农领域重要文件精神,并将习近平关于“三农”领域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纳入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二是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环境卫生考评办法》,制定月考评计划,对各乡镇村、各环卫公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每月对乡镇进行考核排名,形成月督查通报机制。

3)关于城管执法大队49辆清运车至今未按要求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49辆车中,2辆车已报废,借用其他单位2辆;2020年9月,6辆车已完成入账;2021年6月30日通过第三方评估入账38辆;2021年9月30日将剩余的1辆车入账。

4)关于区委巡察反馈后整改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出具了反馈问题“回头看”报告。在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强化反腐能力。增加房地产市场巡察频次,以实际行动巩固区委巡察整改成果。

5)关于建筑执法台账、制度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稽查工作制度,完善执法台账内容,填补记录不详实,不具体的漏洞。每周巡查在建工地不少于5个,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截止11月底,发现违法发包、转包项目2个,无施工许可擅自施工项目2个,对其进行了顶格处罚。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方面

6)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的问题。

藁城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谋划部署,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安排,要求各股室积极献言献策。站北路位于宏泰片区,由于地方事务及土地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取消建设;东城南街北延、平安路西延路段涉及十几户宅基地拆迁问题,正在积极推进,目前8户已签订拆迁协议;四明街涉及城中村改造,后续拟结合拆迁同步建设;廉东大街已完成了地上附着物评估工作,正在准备网上公示和施工招标工作。

7)关于南部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退水渠项目到目前仍未开工建设的问题。

整改措施: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项目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初设批复等前期工作,并完成施工招标,目前已进场施工。

8)关于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工作方案制度不健全,违反抑尘规定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监督检查措施,不断加强扬尘治理水平,确保我区建筑工地规范化施工。二是针对区大气办推送转办的扬尘问题。立即要求建筑工地整改,实时跟进整改进度,严格复查监督,确保及时有效完成整改,对旺洋国际工地连续违规施工行为进行停工整改、行政处罚。

9)关于堵点多出行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解决道路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二是召开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大会,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三是召开项目推进会,各施工项目分包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参会。四是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实地督导。

10)关于便民市场不便民,失去了便民市场作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大会,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吸引群众,让市场更加便民利民。

11)关于停车位建设缓慢,未能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班子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停车场建设进度。二是召开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大会,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三是召开项目推进会,各停车场施工项目分包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参会。四是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实地督导。

12)关于部分小区办证难和维修基金账户至今未与房地产交易中心联网的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维修资金监管制度,取消开发企业代收代缴行为。升级维修基金系统与房产信息管理系统联网,由承办银行和市住建局信息中心分别升级管理系统,购房人可以直接通过银行将维修资金缴至维修资金专户。办证方面,两小区已开始办理房产证。

13)关于党组议事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党组议事制度,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使局党组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4)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监管不够,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将维修资金、管理人员一并移交局财务管理,设立两名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维修资金的记账和支出,建立维修资金收缴支出月报告制度,强化党组监管,消除廉政风险隐患。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关于以罚代法,没有后续跟踪处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二是规范售楼部的销售行为,督促其按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法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或股室。四是利用电视或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16)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建筑工地实名制巡查制度和巡查台账;二是严格落实专用账户发放工资,针对执行不到位的建筑企业及时约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提前预警机制,对在建工地进行分类管理,积极对接人社部门,采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的方式,充分发挥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的作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7)保障房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2020年摇号分配前闲置的11套保障房因不具备居住条件及部分不再符合居住条件的租户未搬离腾清房屋,未列入分配计划;2021年7月对房屋问题进行逐一排查维修,目前已施工完毕,均达到了入住条件,确保2021年底全部分配入住。2021年7月,通过入户走访、谈话方式,要求欠租租户在限期内到藁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尽快办理租金补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租户尽快办理退出手续,截止七月中旬已追缴8户租金。我局向拒不缴纳所欠房租和已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四人下发《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书》,若决定书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本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我局将依法向藁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8)关于城管大队未经区政府审批招聘多名劳务派遣人员和未按区政府审批人数招录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巡察整改和招录人员程序要求,向人社局上报劳务派遣协管员87名,协管员28名,补录协管员7名等备案手续,区人社局已经反馈整改情况说明。

19)2019年投入使用的多个农村垃圾转运站没有办理土地占用手续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协助藁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土地招规手续。二是配合乡镇补办土地占地手续。三是合理规划时间,年底前完成28个转运站土地手续。

20)关于垃圾填埋场厂区路面施工未进行招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全体大会,对此事作出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做表态发言。二是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前期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21)关于城管执法大队原部分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受到政务和党内处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全体警示大会,对此事进行通报批评,宣布处分决定。二是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培训,细化日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心存敬畏、严把底线。

(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自2021年起,住建局坚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带头执行党的决议。截至目前住建局已于6月22日召开一次研究党建工作会议。二是城管大队党委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委会,传达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将反馈的意见逐一分解,针对每个反馈问题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委会,对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2名党委委员、未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的5个支部在全队范围内通报批评。二是调整党员党组织关系,更好的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建立《“三会一课”督导检查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依。四是加大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检查力度,由人事股每季度对支部进行“三会一课”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台账。五是安排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党内各项制度。

24)关于巡视专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标准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要求未参加2020年省巡民主生活会的党组成员说明原因,逐一对照省巡反馈的问题自查自纠,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并在会上作出汇报;全体党组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开展标准,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

25)关于城管大队2个支部2019年以来组织生活会没有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从事党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召开党委会,对兴华公园党支部和城市再生资源党支部处理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各党支部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做好文字材料归档和影像资料保存。

26)关于机构改革不彻底、职责划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综合执法局设置方案。二是制定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是向区委上报请示独立设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7)关于政事不分、职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经区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园林绿化科划归城管执法局,不再由我局履行园林绿化职责。二是已报请局党组研究:住建局质量服务站等今后按照三定方案中规定的主要职责办公,以前承担的行政监督检查职能划归建管股,质量服务站等在工作需要时由建管股牵头组织,委托质量服务站等配合开展工作。

28)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各科(室)股级人员底数和职数配备进行摸底并列出清单。二是研究通过《城管大队轮岗方案》。三是严格按照编办核定职数,研究通过中层领导人事任免。

29)关于部分中层干部长期没有进行轮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通过《城管大队轮岗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行重要股室负责人轮岗。二是制定中层领导人事任免决定。

三、巩固强化巡察整改成效

通过全面整改,藁城区住建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提高了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藁城区住建局党组将继续弘扬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8167929(工作时间)

邮政信箱:藁城区廉州西路3号

邮政编码:052160

电子邮箱:xc3121816@163.com

 

                                                                                                             中共藁城区住建局党组

                                                                                                                                                                            2022年3月9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